三门峡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5/06/09 1.1w 阅读 112 点赞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要求,分类制定我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组织起草了《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7月10日前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

电子邮件:smxbcxd2025@163.com

邮寄地址:三门峡市青龙路与大岭路交叉口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请在信封注明“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邮编:472000

传真:0398-8527336

附件: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5年6月10日


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材料.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