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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三门峡市交通项目招标人招标备案需提供资料目录清单

2021/03/15 7.6k 阅读 67 点赞


三门峡市交通项目招标人招标备案需提供资料目录清单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招标过程简述;
  (三)评标情况说明;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五)中标结果;
  (六)附件,包括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说明等。
   有资格预审情况说明、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和资格审查报告的,也应当包括在书面报告中。

(资料齐全情况下,招标备案办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021年3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