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娜娜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朱振华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骆雪峰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4年6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娜娜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朱振华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骆雪峰的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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