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门峡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黄河保护法》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点工作进行谋划,研究出台《三门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市县乡三级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明确工作部署。坚持抓“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
(二)深入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2022年动态调整576项,其中新增253项,取消138项,变更事项名称19项,合并4项,职能划转10项,实现权责清单与法律法规修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融合。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管理。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互通,2022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98370件;“一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达310项,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痛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综合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着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1543”立法机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草案送审稿,做好广泛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协调争议、修改完善等立法工作,确保高质量立法。出台《三门峡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在挖掘红色资源时代价值、打造红色文化品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导、监督工作全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与清理,按时录入规范性文件报备系统。2022年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共报备规范性文件22件;审查下级备案文件30件,认定未备案规范性文件3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4次,保留162件,修改10件,废止63件,剔除5件,确保法制统一。
(四)有效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为决策必经程序,并积极开展决策事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共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51人,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着力点,以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方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市6部地方性法规均已制定裁量标准,有效避免了随意性执法。扎实开展防范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广泛开展“比武练兵”,全市7000余名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大幅提升;组织服务型行政执法模拟执法比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十周年宣传月活动等,选拔业务骨干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创新执法方式,在义马市试点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巩固执法效果,提高当事人法律遵从度;完善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通过“三个融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六部门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易发多发高发违法现象。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全面升级,带动一大批基层执法单位争先创优,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向好。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得到强化。全方位落实行政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2022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58件、政协委员提案217件。坚持“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深入开展研究性审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完成审计项目185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年共受理工单31.88万余件,办结率98.17%,群众满意率97.53%。全面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768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3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持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做好矛盾纠纷化解,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办理复议案件274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414起。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共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30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