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豫财农综〔2022〕35号)565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5号)、《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 | 中央资金(万元) |
卢氏县 | 1294 |
渑池县 | 643 |
灵宝市 | 594 |
湖滨区 | 792 |
陕州区 | 1650 |
示范区 | 678 |
四、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三门峡市财政局 0398-2608612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 0398-2939759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