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调整不动产登记中土地使用权 面积记载方法的通告

2024/06/23 3.9k 阅读 405 点赞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更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自2024年71日起,调整三门峡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土地使用权面积记载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7月1日起,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除宗地内有明确独自使用界线的均不再进行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划拨土地除外),不动产权证书上仅记载该宗地确权登记的宗地面积或共用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不再记载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二、2024年7月1日前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原权利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继续有效,本通告发布后,原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土地证)进行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继续保留分摊面积。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