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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的结果反馈 2025-07-11

2025/07/11 1.1w 阅读 147 点赞

为规范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2025年6月10日,将《三门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25年6月10日至7月10日,至截止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71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