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于2026年2月5日至3月5日通过门户网站全文公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6年3月5日公告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渠道反馈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于2026年2月5日至3月5日通过门户网站全文公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6年3月5日公告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渠道反馈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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