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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2026-03-23

2026/03/23 2.3k 阅读 220 点赞
索 引 号 M0900-0001-2026-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03-23 17:14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3 17:14 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更名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二、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从现行7万元调整为9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从现行40万元调整为47万元。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